香港的同人活動裡,賣「那些」書刊,然後主辦的竟然...
在Comic World HK的官方網頁上,竟然Post了這樣野!
http://www.cwhk.org/php/CwNewsDetail.php?news_id=1006
[white_box]大會採用香港書展及動漫展的方法,聯絡了「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該處於活動當日,公眾人士入場前(9-11am),會派員先巡查每個攤位,如發現攤位有某些物品可能未合乎法例,會先作出提點勸喻。公眾人士開始入場後,於活動餘下的時間,「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人員會繼續巡視,如發現有攤檔出售可能未合乎法例的物品,才會作出檢控。希望各組織準時報到,入場後先把出售的物品放於枱面上,才整理攤位,以便有關人員檢查;也避免將未被檢查的東西,於開場後才拿出來。
希望各位合作,那麼大家便可安心參展。除了電「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人員外,其他單位、機構等的人無權向你的物品作出指指點點或檢控等等,如受到滋擾,請一定要出聲制止,如需要可找大會的工作人員幫忙,當大會的人員來到之前,請隔鄰左右的組織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互相幫忙。
順祝各位參展順利,產品大賣![/white_box]
雖然文章最後向參戰組織派定心丸,話除了「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的人員之外,是不可以對任何參戰組織作出檢控,如果有人冒充這些人員的話,就立即通知工作人員跟進wor…
首先,雖然執法不是問題,但是我絕對不支持CWHK官方長期這樣做…我可以列出幾點:
- 執法人員絕不能以便衣執法(只佩載委任證都不可以),最低限度像海關的執法人員這樣穿上該署執法人員的外套和佩載委任證…才可以執法。還有如果有組織真是違規的時候要向該組織指出那一些地方是有違規,並且該組織能夠在拘捕前向有關給執法人員所指出的違紀的部份或者內容作解釋和申辯的權利。
- 這樣做法無非都是CWHK主辦方自已不想揹鍋,唯有依賴這些執法人員…
自從 Comic World 香港和 Rainbow Gala 有懷疑假扮執法人員去執法或者激進基督教組織在場內「協助」執法人員去執法…另到有些同人組織取消了原本的新刊發售計劃。甚至有同人組織退出香港的同人活動。這樣對於推廣香港的動漫同人活動完全不利。(除非認為全香港的動漫迷人數已經足夠。)
再看一看台灣和日本的做法:
台灣是用自律分級,以台灣的「開拓動漫祭」為例,如果有同人組織要售賣一些18禁書刊的話,就要做齊以下五件事來確保書刊不能夠賣給18歲以下人士。:
(以下出自 Frontier開拓動漫 – 社團入場注意事項 : http://www.f-2.com.tw/index.php?q=ff/circle/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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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在桌上的販售用刊物,若是有限制級內容的(註)請以塑膠袋將之封裝,並置於攤位內側位置集中擺放。未置於桌上的刊物則不加以強制規定。
- 請以膠帶、釘書針或不易被破壞的封緘方式,將試閱本內有限制級畫面的頁數封起,避免被未成年讀者翻閱。
- 在試閱本上的明顯處註明該刊物為限制級,不適合十八歲以下讀者閱讀。主辦單位此次有提供給各社團一定數量的限制級標示貼紙,各社團可視刊物內容將貼紙使用於試閱本封面上明顯處。
- 請採取適當的方式過濾限制級刊物購買者的年齡,在無法確定購買者是否成年時,可以請其出示相關的證件證明。
- 採用確實的方式告知購買者此為限制級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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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重要的都是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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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社團已確實採取上述之自律行動,卻仍被認定有販售限制級刊物給未成年人之虞時,主辦單位將盡全力為該社團平反;但若未採取所有上述自律行動且被人舉證有販售限制級刊物給未成年人的狀況時,主辦單位將無立場為該社團爭取任何權益,請各社團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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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好重要,因為當做齊了上面5點的時候,如果都要給檢舉,主辦單位就會全力協助為組織平反…但當然無做那5點就相反…
不好以為現在日本那一邊都是很像「好自由」這樣賣18禁…現在這幾年日本那一邊都會逐步收緊,所以在日本一些同人活動都採取確認年齡的方法。
同人誌即売会&コスプレイベント +高天原+ – 18歳以上の参加者お知らせ
http://takama.ne.jp/top/r_18.html
好像專舉行only即賣會的高天原這樣,就採取入場前先為入進行年齡確認的方法,經確認後,工作人員就會為已確認的入場人士就帶上手帶。這樣入場人士就可以憑手帶去組織檔位那邊購買書刊。購買的時候,會檢查入場人壤士的手帶是否完整,如果是的話,才會購買給該入場人士。
而在印刷那一邊已經做好了「把關」,印刷公司如果見到一些「紫菜」打得不夠粗的是不給印刷這樣子…
相反看回香港主辦單位那種完全置身是外的態度…唉…